

成品油调价时间间隔起争论-成品油,价格
31日,有业内专家出人意料地在媒体公开表态称:国内对成品油定价机制的理解一直有误,所谓“22个工作日的调价周期”本身就是一个理解误区。去年之所以国家发改委每轮调价基本都相隔月余,主要是为了方便,而未必意味着调价间隔一定得是22个工作日,即便接下来国内油价7天一调或10天一调也不必觉得意外。
在国内成品油价已有两个多月未做调整、发改委酝酿缩短成品油价调整周期的背景下,这一言论被市场猜测为发改委缩短调价周期行动前的“放风”,以试探市场反应。
■另类解读
社会对调价周期理解有误
发出“误区论”的专家是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。昨天,记者看到相关报道后立即联系到董秀成,他证实了这一报道,并告诉记者,对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正确解读应该是:每天都可能调价,而不是两次调价之间一定要有22个工作日的间隔期。
去年出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——《石油价格管理办法》第六条规定: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%时,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。
董秀成认为,奥妙就在“移动”二字上,所谓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,按照数学上的理论讲,任何一天向前推22个工作日,如果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超过了4%,那么就具备了调价的基本条件,哪怕前一天国内刚刚调整过成品油价,“从理论上讲,发改委调整成品油价格并不一定非要两次调价之间间隔22个工作日,而是可以间隔22个、10个甚至2个工作日等等。”
那么,发改委去年的几次调价为何基本都间隔1个月左右?董秀成认为,发改委曾明确表示,目前的调价是有控制的调整,考虑到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形势和人们的承受能力等因素,而这几次间隔月余的调整周期坐实了人们的误解。
■业内反应
多数专家表示不认可此说
不过,董秀成这一说法遭到不少业内专家的反对。国内权威能源专家、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周凤起昨天告诉记者,《石油价格管理办法》中的相关规定意味着成品油价格调整一定要有22个工作日的间隔,上一次调价时间是计算下一次调价时间的始点,否则“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%”的规定就没有可依据的始点了。
不过周凤起表示,如果时间间隔已到了22个工作日时,国际油价变动未达到4%,那么随后的任何一天向前推22个工作日,如果国际油价变化超过4%,这一天都可以作为调价窗口期。
周凤起的这一解读得到大多数业内专家的认可,但也有专家给出了中立的看法。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所主任林伯强告诉记者,事实上,发改委一直没有明确解释成品油定价机制的确切含义,只不过“两次调价之间间隔至少22个工作日”是业界共识,而发改委去年的几次调价也证实了这种共识是正确的。
记者昨天试图就此采访发改委,价格司相关人士表示,要采访此事,需要经过发改委新闻宣传部门的同意。[1][2]下一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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